为贯彻落实盐源县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评赞学做法治模范人物,积极营造全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根据《盐源县依法治县“一十百千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盐源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室、盐源县县委宣传部、盐源县司法局2018年拟在我县开展“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工作中,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与尊严,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个人,引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和学法用法的践行能力,为建设“五个盐源”、推进全面建成小康、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
盐源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盐源县委宣传部、盐源县司法局。
(二)协办单位
盐源县文广新体局。
(三)支持媒体
四川法制报、盐源县电视台、“看盐源”平台、泸沽湖杂志社
(四)评审组织
为确保盐源2018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命名评审委员会。
三、评选对象和标准
(一)评选对象
2018年度在执法、司法、经济和社会领域研究法治理论、传播法治精神、守法护法、严格文明执法,一定范围内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对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产生积极作用的先进典型人物均可参评。
(二)评选标准
1.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宪法、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保障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
2.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在解决法治建设难点热点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对推进法治建设进程有重要贡献;
3.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在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时刻作出了重大贡献;
4.个人行为和事迹体现时代特征,感召于人,示范于人,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5.被推荐人无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记录。
四、活动时间
(一)初评阶段(2018年8月中旬—9月30日)
1.根据命名标准,各部门、乡镇按程序要求组织推荐候选人。
2.由盐源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织初步审定20名“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候选人。
3.在“看盐源”公众平台设立2018年度 “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专题,并建立投票系统。
4.由盐源广播电视台拍摄、制作“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候选人事迹和法治新闻电视专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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