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
”五年百佳“案例评选投票活动
正式开始啦!
宝兴法院有1件案例
进入到了评选环节
那就是:案例25号
该案是四川省首例引入“碳汇”理念开展修复性司法案件,也是宝兴县法院继发出全省首例补栽补种判决和强制执行补种令之后的再一次修复理念探索创新,为全省法院办理环资案件“碳汇”修复提供了“宝兴样本”。同时,该案还成功获评为四川省2022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
那么重点来啦~
请为宝兴法院
投上珍贵的一票!
投票时间为:
2023年2月17日10:00—2023年2月23日22:00
每个用户每日可对刑事、民事、行政、
其他案例类别分别点赞1次
每个案例类别中至少选择5件案例
请一定要为25号打call噢!
具体操作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怎么样
是不是很简单
快动动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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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
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这个案件~
阿罗某某等六人盗伐林木刑事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01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至9月,被告人阿罗某某等六人先后结伙在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天全县境内盗伐枫树和械树60.68立方米,并运往乐山市出售,获利20余万元。案发后,宝兴法院敏锐地意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原则实施后,传统的“补栽补种”判决已不能全面修复受损生态,需要开启新的生态修复模式,反复论证后决定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经向六被告人明理释法,六被告人积极履行民事赔偿义务,自愿从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认购24000Kg“碳汇”,用于修复其破坏的生态。
2022年4月19日,宝兴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对六被告人分别给予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单分享罚金八千元不等的刑罚,六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02
办案过程
环境司法有其特殊属性,其审判理念不同于以往的传统案件,需要考量法律内外最大的综合效益。目前,我国环境司法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备司法实践面临不少困难与挑战,但也为司法实践留下了创新空间。
该案受理后,承办人最初设想沿用传统补植复绿模式修复生态,但通过深入调研发现宝兴县森林覆盖率高达71.39%,补植复绿基地容积已基本饱和,且“功能时差”缺陷无法克服,应当探索新路。但对于如何融合运用司法实践和实现“双碳”目标,涉及以下关键问题:一是诉请受限检察机关诉请法院判令的生态修复方式为传统的”补栽补种”。二是法律受限。法律、司法解释缺乏明确规定和指引。三是经验受限。全省法院尚无先例,全国法院仅福建等地少有运用,无“双碳”目标和国家公园背景加持,又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之前,未在全国成势。四是途径受限。法院系统内部尚无相应机构作研究和链接,第三方机构是否存在、有无资质、流程如何等尚未可知。
宝兴法院对法律问题反复进行思考和论证,决定采取引导当事人自愿从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认购碳汇,法院以此作为被告人认罪悔罪的具体表现,从而解决上述问题。经多次与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明理释法,与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反复探讨、论证修复方案,最终促使六被告人主动从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认购24000Kg“碳汇”,用于其盗伐林木行为的替代性生态修复,从而在现有法律和政策框架下打通了“碳汇+司法”的新路径。
最后最后
别忘了一定要投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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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人民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制作
文稿:政治部
排版:谭军芳
审稿:李春蓉
微信号 : yasbxxrmfy
微博账号:雅安市宝兴法院
官网:http://www.yaancourt.gov.cn/html/bx/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宝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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