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许秋红 民一庭副庭长
从事婚姻家事审判工作十余年,坚持把调解贯穿婚姻家庭案件审理各环节,以女性特有的细腻、柔和化解万千家庭矛盾纠纷,以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审判工作,切实维护弱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曾获评“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
黄征 民二庭副庭长
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耐心细致释法说理,促成案结事了人和。推动建立健全与市企业家联合会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大对“白名单”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案件调解力度。撰写的多篇论文在省、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上获奖。
3
陈若男 生态庭副庭长
十八年如一日奋斗在审判工作一线。手持正义利剑,审结刑事犯罪案件600余件,办结涉黑恶犯罪案件7件59人。审理涉生态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百余件,灵活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生态修复令、从业禁止等方式助力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曾先后获评“全省优秀法官”“全省十佳法官”“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福建省最美劳动者”等荣誉称号。
4
黄冰晶 刑一庭一级法官
近年来共审结各类案件千余件,严厉打击涉黑恶势力、涉枪涉爆、毒品以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犯罪,耐心做好未成年罪犯的感化帮教工作,细心做好涉港澳台侨司法互助工作。撰写的案例入选全国涉台司法互助优秀案例,撰写的论文在全国少年审判机制研讨会、海峡论坛上作交流发言。
5
陈飞燕 行政庭二级法官
近三年来受理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等468件,主动聚焦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依托府院联席会议机制,联动多方关联行政机关,促成可能引发关联诉讼的案件圆满解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6
蔡雅妮 刑庭庭长
长期奋战在刑事审判一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参与办理重大涉黑恶案件共计16件78人,无一出现发回重审、改判、上访的情况,被评为“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表现突出个人”荣誉称号,撰写的《关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建议》获评“2022年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7
林瑜娴 审管办主任
兢兢业业对待每一起经办的案件,共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278件,审结265件,无一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起草撰写审判管理相关制度文件近20份,有效提升审判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撰写的民事审判案例获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多篇论文在省市级学术讨论会上斩获佳绩。
8
颜洁 民二庭副庭长
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近13年,勇于挑起重大疑难案件的担子,审理的黄某辉等人诉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审结全市首例破产清算转和解案。曾获评“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优秀政法干警”“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9
吴梅芳 郊尾法庭副庭长
爱岗敬业,近三年来审理各类案件922件,审结914件,超额完成审判任务,审理了全市首例由民政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源头防范未成年人黑恶势力犯罪。曾获评“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先进个人”“莆田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10
蔡丽娟 枫亭法庭二级法官
勇挑重担,承办了所在庭室较多的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善用女性独有的睿智细腻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释法析理,近三年来办理民商事案件800多件,调撤率达60%以上,服判息诉率达80%以上。曾获“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11
林佳冰 民庭庭长
积极探索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促成在家事审判中引入家事调查员制度,推动构建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联合区妇联设立荔城区家庭教育指导站,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曾获“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法院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2
彭筱桑 刑庭副庭长
创新性地建立健全帮教基地制度,该制度在中国审判理论研讨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上入选“十大创新事例”。积极推进48小时速裁程序在新罪名上的适用,审结全省首例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盗窃案。曾获评“全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辅导员”“全省政法新媒体先进工作者”“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13
詹晶晶 审管办副主任
尽心履职,积极推进诉非网格化对接中心、送达中心的设立,起草诉讼文书集中送达流程规定、调解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致力于司法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推进区镇村三级诉非联动平台创建。撰写的案例、论文、调研报告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热点问题研究等。
14
孙金凤 行政庭一级法官
工作十余年来,以“干一行,爱一行”的精神,勤恳钻研业务,兢兢业业工作,共受理案件3555件,已结3528件,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9%。积极探索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化多元调解平台,推动案件审理提质增效。曾获评“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15
蔡琳琦 立案庭一级法官
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稳妥审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等一批事关社会安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平等保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创新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品牌建设,健全完善调处中心运行机制,深化多部门联动,巧用数字赋能线上化解物业纠纷,推进物业服务纠纷诉源治理。
16
何冠荔 审委会委员、行政庭庭长
作为庭长,带领庭室干警妥善审理各类行政案件,推动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创建全市首个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司法服务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精准提出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曾获评“莆田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17
朱秋霞 审管办副主任
积极投身反家暴工作和家事审判,参与零家庭暴力村、社区的创建等活动,发出全国首份由残联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入选“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推行线上线下双调解模式,构建金融纠纷先行调解与司法确认机制,与市消保中心共建“投诉—调解—裁决”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
18
陈燕茹 刑庭一级法官
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先后承办了多起涉众型经济类犯罪、职务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复杂刑事案件。撰写的论文获“福建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论坛特别奖等,曾被评为“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19
黄凤 民庭一级法官
从事基层民事审判工作十余年,坚持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将法、理、情相结合,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三年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921件,年均结案307件,调解撤诉结案336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信访,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
林怡 民庭一级法官
从事商事审判工作12年,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25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把提升司法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作为工作重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主动审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曾获评“全市法院系统个人嘉奖”。
21
姚丹 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建立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用三心护三特促三效”少年审判法、一案一司法建议、公检法联席会议、裁量规则等机制,承办案件被评为“全省法院精品案例”,入选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曾获评“全省法院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2
林珊 行政庭副庭长
自工作以来共审理各类案件1900余件。在刑庭工作期间,审结多起涉恶、涉外等重大疑难案件。落实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从源头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难点、痛点问题。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开展形式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妇女维权意识。曾获评“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23
邱艳艳 审管办副主任
认真履职尽责,务实担当作为,工作以来办理刑事案件641件,民事案件254件,协助审结的“涉恶”案件入选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认真抓好审判管理、调研工作,制定审判管理、平安创建等文件10余份,组织开展学术研讨活动及论文、案例评选50余次。撰写的论文在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上获奖。
24
钱丽君 生态庭三级法官
自工作以来,先后在立案庭、民事审判庭、生态环境审判庭工作,始终坚持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更新知识体系,提升司法为民的能力,协助参与办结各类案件1000余件,没有不合格或超审限案件。
25
杨婷婷 民庭四级法官
依法忠诚履职,努力提升法律素养,办案中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优质、高效完成审判任务,同时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撰写的论文在全国、省、市级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上获奖。
26
林美霞 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
扎根基层,高效务实,近三年来办理各类案件1140多件,建立全省首个“特教维权工作站”“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基地”,全市首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量刑听证会”,办理的案件入选莆田市首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曾获评“全国普法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最美基层妇联执委”等荣誉称号。
27
陈素英 立案庭副庭长
近三年来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58件,案件审结数位居全院前列。勇挑重担,敢于担当,主动承办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开展“零犯罪学校”共建、“关爱留守儿童”等系列活动。曾获评“‘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28
李娜 审监庭副庭长
进入法院十余年来承办数千个案件,经办过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审判业务能力强,能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针对辖区人员外出谋生多,因送达程序问题发回重审、再审等占比大,及时发出防范建议;针对再审案件历时较久,当事人矛盾较大等特点,通过电子送达、线上审理等便民措施快速解纷。
29
梁丽群 立案庭副庭长
关键时刻显担当,在案多人少矛盾严峻时期能主动担当作为,勇于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出色完成审判任务。认真负责做好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协助做好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曾获评“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30
冯芳 民二庭副庭长
坚持司法为民,妥善化解涉婚姻家庭、医疗、养老、住房等领域矛盾纠纷,注重保障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三官一律”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深入村居、学校、企业开展释法析理、法治宣讲,当好政策法规宣讲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基层治理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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