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范围
全县中、小学生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成立竞赛组委会,由团县委、县教科局、长安银行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办公室,负责赛事日常事务。
三、赛事安排
(一)竞赛组别:设置中学文学组和小学绘画组两个类别,其中,中学生文学作品以散文、诗歌为主,字数限制1500字以内;小学生绘画作品以图画、手抄报为住每位选手只上传一张作品。
(二)作品要求:作品导向正确,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表达真情实感。所有作品需为原创作品,均居家创作,禁止外出采集创作素材。
(三)参赛方式
1.学校推荐(3月6日-3月12日)。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参赛作品,各学校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广大中小学生踊跃参与。竞赛组委会对各学校报送作品进行评定后,统一上传投票网页进入票选环节。
2.自主报名(自3月7日起)。参赛选手可通过指定网站自主上传作品,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可进入票选环节。
3. 投票评选阶段:3月13日至19日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学校推荐作品和自主报名作品一并进行网络在线投票评选。活动截止时,以总票数排名情况取各组别前11名给予物质奖励。
4.表彰奖励阶段:3月20日至31日获奖选手将获得相应奖品和荣誉证书,颁奖事宜由团县委、县教科局、县长安银行视情况确定,再行通知。
学校推荐报送作品和自主报送作品,经审核后一并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根据得票数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奖励。
中学文学组、小学绘画组奖励设立如下
活动说明:
1.每个微信号每天可投2票;
2.活动严禁第三方恶意刷票,被系统检测出按行为严重程度进行扣票、取消比赛资格等;
3.此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共青团平利县委、 平利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长安银行平利县支行所有;
4.温馨提示:参与活动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举办,请各位清楚此次活动的目的,不要过分要求名次而失去了活动的意义,重在参与,望大家理性对待,共同树立一个良好绿色的投票环境,谢谢合作!
参赛选手:
-
编号:116号
姓名:李欣瑶 城关小学3650投票 -
编号:141号
姓名:张博雅 城关小学2820投票 -
编号:140号
姓名:余瑾娴 城关小学2753投票 -
编号:463号
姓名:唐子健 平利中学2692投票 -
编号:502号
姓名:吴潇潇平利县城关初级中学2452投票 -
编号:131号
姓名:王子乐 城关小学2299投票 -
编号:115号
姓名:李书溢 城关小学2270投票 -
编号:488号
姓名:刘俊杰 平利县城关初级中学2087投票 -
编号:438号
姓名:陈玙梵 平利中学2060投票 -
编号:587号
姓名:吴梦筠1938投票 -
编号:684号
姓名:沈子椰1894投票
转载请注明:微信点赞 » 长安杯中小学生微信主题作品竞赛投票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