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宁津县委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三扛”干部、“三扛”标兵评选活动。其中,宁津县检察院干警王艳艳(57号)进入投票阶段,欢迎大家积极投票。 投票须知 投票截止时间:2月11日20:00。 投票规则:每个微信每天可投一次,每次需选择10个选手 长按下方二维码 投上您宝贵的一票 来源:宁津县人民检察院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转载请注明:微信点赞 » 【投票啦】最后一天!宁津检察干警参选“三扛”评选,诚邀您的支持助力